濰坊市政府安委會下發專門《通知》深入推進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濰坊市政府安委會下發專門《通知》深入推進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多發、高發勢頭,濰坊市政府安委會繼七月份制定下發《全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之后,再次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濰安字〔2017〕30號),要求各級各部門積極行動,進一步做好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通知》提出:
各縣市區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行業部門要落實責任分工,按照《全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濰安字〔2017〕22號)要求,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使用管理領域和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推動鎮街、村居和社會單位強化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尤其加強對電動車停放、充電的監管,推動落實電動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集中管理措施。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要列明清單,能當場整改的要當場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并跟蹤督辦到底,確保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
應用技防手段進一步強化電氣火災防控,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加快推廣應用“社會消防安全服務云平臺”,并納入“智慧城市”建設內容。全面普及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并加強日常維護,確保系統完整好用。同時,組織具有從業資格的電工對本單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細致地檢查,確保電氣線路敷設符合標準,無安全隱患。
《通知》強調:
進一步推動將電氣火災防范納入黨政干部、企業單位、校園消防培訓內容,采取集中約談、專題培訓等有效措施,組織各類單位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開展電氣安全培訓。結合消防宣傳“七進”、消防宣傳“站門口、立路旁、上大屏、進廣場”等活動,廣泛利用各類宣傳平臺開展消防宣傳,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宣傳電氣火災事故教訓,定期在主流媒體曝光隱患整改措施不落實、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單位,以輿論力量倒逼隱患整改。對嚴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事故責任追究處理情況,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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